1.本实用新型涉及推焦机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推焦机取门装置。
背景技术:
2.推焦机是一种由钢结构构件、取门装置和推焦装置等等构成的设备,主要应用在矿山、火力发电等等场合,同时在煤炭生产和工程中也起着重要作用,其中推焦工作首先就需要进行取门,之后再进行推焦和平煤等操作,在取门时需要使用到取门装置;
3.经检索,现有中国专利公开号为:cn206872731u,提供了一种推焦车的取门装置,包括炉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炉体的内侧底端设有滑道,所述炉体的内侧安装有炉门,所述炉门的底端安装有滚轮,所述滚轮与滑道配合相连,所述炉门的顶端安装有螺纹杆,所述螺纹杆的外壁套接有第二齿轮,所述第二齿轮与螺纹杆螺纹相连,所述第二齿轮的右侧安装有套环,该推焦车的取门装置,当需要进行取门时,通过推焦车带动电机移动,通过第一支杆带动第二支杆,通过第四伞形齿轮带动第三传动杆,通过第三伞形齿轮带动第一齿轮,所述第一齿轮带动第二齿轮,通过第二齿轮在螺纹杆的外侧转动,使螺纹杆带动炉门移动,从而将炉门打开,从而表现取门作业操作简单,连接方便;
4.虽然上述专利可以通过第二齿轮在螺纹杆的外侧转动,使螺纹杆带动炉门移动,从而将炉门打开,从而表现取门作业操作简单,连接方便,但上述的推焦机取门装置还存在以下问题:上述的取门装置在开门后只能将炉口一半敞开使得之后推焦的活动空间受到限制,不方便推焦操作,并且炉门敞开后占较大面积,无法收纳起来。
5.针对上述问题,在原有的推焦机取门装置的基础上进行创新设计。
技术实现要素:
6.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推焦机取门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提出的目前市场上的推焦机取门装置还存在以下问题:上述的取门装置在开门后只能将炉口一半敞开使得之后推焦的活动空间受到限制,不方便推焦操作,并且炉门敞开后占较大面积,无法收纳起来。
7.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推焦机取门装置,包括炉体和电机一,所述炉体外部设置有炉门,且炉门底部设置有磁铁一,并且磁铁一底部与磁铁二相互吸引,所述电机一左侧连接有驱动杆,且驱动杆左侧连接有转动轴,并且转动轴外部设置有收纳槽。
8.优选的,所述炉体的开口面积小于炉门,且炉门上端固定有两个套环,并且套环设置在转动轴外侧,所述磁铁二固定在炉体的延长板上,所述炉体上端设置有收纳槽,且收纳槽的高度大于炉门的厚度。
9.优选的,所述转动轴左侧连接有轴承一,且轴承一左侧连接有活动块,所述轴承一呈外方内圆状,并且轴承一设置在收纳槽外部,所述收纳槽设置有转动轴移动的轨道,所述活动块内部设置有移动机构。
10.优选的,所述移动机构包括有丝杆和从动齿轮,且丝杆贯穿活动块,并且丝杆长度比收纳槽的轨道长,所述丝杆右侧连接有从动齿轮,所述丝杆通过两个固定块固定在炉体左侧外表面。
11.优选的,所述从动齿轮底部设置有开关盒,且开关盒固定在炉体外部,所述开关盒内部设置有驱动机构,且驱动机构包括有主动齿轮、转动杆和电机二,并且主动齿轮内部贯穿设置有转动杆,所述转动杆左侧连接有电机二,且电机二底部设置有承载装置。
12.优选的,所述承载装置包括有盛放板和弹簧,且盛放板内部安装有电机二,所述盛放板底部连接有弹簧,且弹簧另一端固定有开关盒,所述转动杆右侧连接有定位机构,且定位机构包括有拉手、轴承二和凸块,并且拉手左侧连接有轴承二,所述轴承二左侧旋转连接有转动杆,所述轴承二上下固定有凸块,且凸块可以与开关盒左侧预设的凹槽相互卡合,所述轴承二的上端凸块卡合时主动齿轮与从动齿轮相互啮合。
13.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推焦机取门装置;
14.1、通过启动电机一,电机一会带动驱动杆旋转,使得驱动杆带动左侧连接的转动轴旋转,转动轴外侧设置有两个套环,套环底部连接有炉门,当电机一旋转90度时,可以让转动轴旋转90度刚好让套环带动炉门绕着转动轴旋转90度,此时炉门与炉体的开口呈垂直状态,能够让炉体的开口全部敞开,最大程度地打开了炉体,方便之后推焦杆在炉体内部操作,扩大了推焦的可活动范围,更方便操作。
15.2、通过向上拉动拉手,使得拉手带动轴承二向上移动,使得轴承二底部的凸块脱离凹槽的卡合,之后让轴承二上端的凸块与新的凹槽相互卡合,此时轴承二上升一定高度,并且带动驱动机构整体上升一定高度,电机二放在盛放板上端,盛放板底部的弹簧可以帮助电机二的上升,此时主动齿轮与上端的从动齿轮相互啮合,启动电机二,电机二会带动主动齿轮的旋转,使得主动齿轮带动相互啮合的从动齿轮旋转,从动齿轮带动丝杆旋转,丝杆外侧设置有活动块,活动块通过轴承一与转动轴连接,活动块按照内侧限位块的移动方向向左侧移动,带动了转动轴跟随水平向左移动,使得转动轴利用套环带动炉门回收进收纳槽内,使得炉门不会阻碍正常工作,不占用较多空间。
附图说明
16.图1为本实用新型取门装置正面结构示意图;
17.图2为本实用新型图1中a处放大结构示意图;
18.图3为本实用新型炉门侧剖结构示意图;
19.图4为本实用新型驱动机构侧剖结构示意图;
20.图5为本实用新型图4中b处放大结构示意图。
21.图中:1、炉体;2、炉门;201、套环;3、磁铁一;4、磁铁二;5、电机一;6、驱动杆;7、转动轴;8、收纳槽;9、轴承一;10、活动块;11、移动机构;1101、丝杆;1102、从动齿轮;12、开关盒;13、驱动机构;1301、主动齿轮;1302、转动杆;1303、电机二;14、承载装置;1401、盛放板;1402、弹簧;15、定位机构;1501、拉手;1502、轴承二;1503、凸块。
具体实施方式
22.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
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3.请参阅图1-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推焦机取门装置,包括炉体1和电机一5,炉体1外部设置有炉门2,且炉门2底部设置有磁铁一3,并且磁铁一3底部与磁铁二4相互吸引,电机一5左侧连接有驱动杆6,且驱动杆6左侧连接有转动轴7,并且转动轴7外部设置有收纳槽8。
24.炉体1的开口面积小于炉门2,且炉门2上端固定有两个套环201,并且套环201设置在转动轴7外侧,磁铁二4固定在炉体1的延长板上,炉体1上端设置有收纳槽8,且收纳槽8的高度大于炉门2的厚度,保证炉门2可以进入收纳槽8。
25.转动轴7左侧连接有轴承一9,且轴承一9左侧连接有活动块10,轴承一9呈外方内圆状,并且轴承一9设置在收纳槽8外部,收纳槽8设置有转动轴7移动的轨道,活动块10内部设置有移动机构11,方便移动转动轴7。
26.移动机构11包括有丝杆1101和从动齿轮1102,且丝杆1101贯穿活动块10,并且丝杆1101长度比收纳槽8的轨道长,丝杆1101右侧连接有从动齿轮1102,丝杆1101通过两个固定块固定在炉体1左侧外表面,活动块10背面设置有限位块,使得丝杆1101可以带动活动块10移动。
27.从动齿轮1102底部设置有开关盒12,且开关盒12固定在炉体1外部,开关盒12内部设置有驱动机构13,且驱动机构13包括有主动齿轮1301、转动杆1302和电机二1303,并且主动齿轮1301内部贯穿设置有转动杆1302,转动杆1302左侧连接有电机二1303,且电机二1303底部设置有承载装置14,方便驱动主动齿轮1301旋转。
28.承载装置14包括有盛放板1401和弹簧1402,且盛放板1401内部安装有电机二1303,盛放板1401底部连接有弹簧1402,且弹簧1402另一端固定有开关盒12,转动杆1302右侧连接有定位机构15,且定位机构15包括有拉手1501、轴承二1502和凸块1503,并且拉手1501左侧连接有轴承二1502,轴承二1502左侧旋转连接有转动杆1302,轴承二1502上下固定有凸块1503,且凸块1503可以与开关盒12左侧预设的凹槽相互卡合,轴承二1502的上端凸块1503卡合时主动齿轮1301与从动齿轮1102相互啮合,使得从动齿轮1102可以被带动旋转。
29.工作原理:在使用该推焦机取门装置时,首先启动电机一5,电机一5会带动驱动杆6旋转,使得驱动杆6带动左侧连接的转动轴7旋转,转动轴7外侧设置有两个套环201,套环201底部连接有炉门2,当电机一5旋转90度时,可以让转动轴7旋转90度刚好让套环201带动炉门2绕着转动轴7旋转90度,此时炉门2与炉体1的开口呈垂直状态,能够让炉体1的开口全部敞开,最大程度地打开了炉体1,方便之后推焦杆在炉体1内部操作,扩大了推焦的可活动范围,之后向上拉动拉手1501,使得拉手1501带动轴承二1502向上移动,使得轴承二1502底部的凸块1503脱离凹槽的卡合,之后让轴承二1502上端的凸块1503与新的凹槽相互卡合,此时轴承二1502上升一定高度,并且带动驱动机构13整体上升一定高度,电机二1303放在盛放板1401上端,盛放板1401底部的弹簧1402可以帮助电机二1303的上升,此时主动齿轮1301与上端的从动齿轮1102相互啮合,启动电机二1303,电机二1303会带动主动齿轮1301的旋转,使得主动齿轮1301带动相互啮合的从动齿轮1102旋转,从动齿轮1102带动丝杆
1101旋转,丝杆1101外侧设置有活动块10,活动块10通过轴承一9与转动轴7连接,活动块10按照内侧限位块的移动方向向左侧移动,带动了转动轴7跟随水平向左移动,使得转动轴7利用套环201带动炉门2回收进收纳槽8内,本说明书中未作详细描述的内容属于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公知的现有技术。
30.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